海尔管家 发表于 2020-8-29 06:00

芝罘区获中央及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18亿元

胶东在线8月28日讯(通讯员 董士杰) 芝罘区作为烟台市老城区,群众改善居住环境的呼声强烈。近年来,芝罘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把老旧小区改造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芝罘区财政局以改善社区环境为出发点,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联合相关部门积极组织项目申报,不断争取上级补助资金,近日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及省级住房和城镇化建设资金1.18亿元已下达我区,专项用于我区城镇老旧小区建设。

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国有土地上2005年12月31日前建成,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

老旧小区改造是解决城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要举措,是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民心工程,对于增强城市功能、改善城市面貌、提高居住品质具有重要意义。2020年计划完成13个老旧小区、约3万户老旧小区改造,全面开展老旧小区市容环境整治、路面修复、绿化升级、外立面规范、公共设施完善、污水管网改造、监控安装等工程,同时,协调电力、供水、热力、燃气等市级专营单位,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同步开展地下管网改造。

为保障芝罘区老旧小区项目顺利推进,芝罘区财政局不断强化资金保障,在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的同时,积极做好抗疫特别国债、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等资金的申报工作,同时加强资金监管,坚持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预算审计等制度,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充分发挥上级补助资金奖补引导作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芝罘区获中央及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1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