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吟居士 发表于 2024-8-12 22:18

醉石 发表于 2024-8-12 22:17
去年准备成立业委会,物业公司安排人员冒充业主抢占了大部分候选人名额,被业主发现后不了了之了

……心不齐。口号喊得响,都还想当宋江

醉石 发表于 2024-8-12 22:20

停风看雪 发表于 2024-8-12 22:18
……心不齐。口号喊得响,都还想当宋江

说的没错,坏人已经拧成一股绳,业主还是一盘散沙

雪吟居士 发表于 2024-8-13 04:38

醉石 发表于 2024-8-12 22:20
说的没错,坏人已经拧成一股绳,业主还是一盘散沙

没什么坏人,都是利益。换个小区吧。

58本地站长 发表于 2024-8-15 14:17

davirain3 发表于 2024-8-12 09:27
中国的法律?突然想到一个名人讲的笑话

拜托讲讲名人讲的笑话

58本地站长 发表于 2024-8-15 23:11

雪吟居士 发表于 2024-8-13 04:38
没什么坏人,都是利益。换个小区吧。

换个小区,一套房至少十万八万的损失!
又是业主百姓为黑物业买单!
数千业主百姓竟败在几个不法小GUI子手下?
逼业主提着自己的脑袋上梁山,
也就烟台可以滋生出捏造伪造虚构住宅物业招投标的不法妖怪!
底气来自支持掩盖隐瞒伪造虚构招投标合同欺诈的不法物业的烟台仲裁委仲裁员栾松山和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韩素华、任美群、陈辉、王朴!
置捏造伪造虚构招投标和五级服务的合同欺诈于不顾,
典型的罔顾事实,支持采信欺诈合同黑屋,
践踏民生和法制的枉法裁定!
黑物业没有任何资格迈入小区强取豪夺,
司法人员栾松山、韩素华、任美群、陈辉、王朴
做了不法黑物业的帮手和保护伞,
助力黑物业继续安心违法!
歪曲罔顾事实,玩文字游戏偷换概念,
是山东烟台的司法耻辱!
是在打烟台中院优秀的于晓东院长的脸!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还烟台法治一片晴空!


58本地站长 发表于 2024-8-16 01:21

白冰洋 发表于 2024-8-12 09:24
没看懂啊,物业投招标真的违规了么?物业做的不好就是全世界都在和你作对?
现在业主物业关系本来就很紧张 ...

谴责黑物业捏造虚构招投标,有啥恐惧的?


58本地站长 发表于 2024-8-16 01:28

尼莫的表哥 发表于 2024-8-12 11:02
虽然不了解来龙去脉,但在这块土地上,还是明哲保身为上,虽然有些消极,但又无可奈何。当然,尊重先行者的 ...

在黑物业面前,明哲保身就是任人宰割!
倾巢之下无完卵

58本地站长 发表于 2024-8-16 01:31

anyuezei 发表于 2024-8-12 11:45
能咋地?有句名言:大案看政治,中案看影响,小案看关系,这是某政法大学教授给学生讲的。

歪嘴和尚把经念歪了

58本地站长 发表于 2024-8-16 01:32

雪吟居士 发表于 2024-8-12 22:14
业主委员会呢?
多少户?

业主自治给搅和黄了

58本地站长 发表于 2024-8-16 01:39

醉石 发表于 2024-8-12 22:17
去年准备成立业委会,物业公司安排人员冒充业主抢占了大部分候选人名额,被业主发现后不了了之了

后期业主随机民意调研,95%以上业主支持全体业主直投公选,并自发成立了筹备组,结果被无影爪莫名其妙阻止叫停了!

58本地站长 发表于 2024-8-16 01:57

阎王爷在哪里?
先把捏造伪造虚构住宅物业招投标和五级服务的黑物业造假者收走吧!
阎王爷收走造假合同欺诈的P子黑物业,
别忘记把黑伞和家丁一起带走!
伤害民生的不法黑物业盘踞小区十年之久,
黄渤海新区住建局、古现街道给关照庇护得好好的!
出个政务公开告知书,
还是犹抱琵琶半遮面!
千万别揭掉魔鬼的画皮!


雪吟居士 发表于 2024-8-16 10:27

58本地站长 发表于 2024-8-15 23:11
换个小区,一套房至少十万八万的损失!
又是业主百姓为黑物业买单!
数千业主百姓竟败在几个不法小GUI子 ...

一千多户业主,有多少能联名找的?

因尤 发表于 2024-8-16 10:40

醉石 发表于 2024-9-6 08:27

为什么有些问题永远得不到解决?因为解决问题的人就是制造问题的人。

幸福海岸11 发表于 2024-9-6 08:43

反对物业到底是全体业主的行为,还是个别业主自己的行为了?

zhuyanb 发表于 2024-9-6 15:29

物业就是吃人的怪胎

daxiong111 发表于 2024-9-13 17:31

正常的招投标,都要录像。这个可以让法院查。

馒头包包 发表于 2024-9-13 19:05

爱心接力 发表于 2024-9-14 14:47

物业是一个不应该存在的组织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中国的法律,为何管不了物业公司?